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推进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百分之百”工作目标,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结合2020年“护校安园”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努力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构筑了一道平安和谐的安全防线。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校园安全无小事,市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保面临的严峻形势,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校园安保的各项工作措施。各分县局要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切实推动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一是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本溪市局高度重视,主动安排部署。4月9日,市局社区警务支队组织各分县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春季校园安保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主动防范”意识,及时开展全方位排查,消除隐患。7月3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派出所“护校安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部署会议。市局副局长张昕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要求。本溪市局制定并下发了《2020年本溪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及校园安保工作方案》及《2020年本溪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各分县局及公安派出所做好春季校园开学疫情防控及校园安保工作进行具体的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升师生防范能力。针对校园反应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比较薄弱等问题,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组织派出所,采取四项措施:首先在全市中小学派驻一名法制副校长,承担起学校法制宣传的任务。其次,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或民警,坚持至少每季度上一次法制教育课。用鲜活的案例、生动的故事讲解,使全校师生提高法律意识,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三是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周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校园师生儿童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自救能力和预防违法犯罪能力。通过图片、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有效形式,集中开展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知识和反家暴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四是要求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防盗抢、防性侵、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防突发事件等内容的安全演练。
三、加强重点时段巡逻,严防发生问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上学、放学期间的高峰时段里,校园门前车多、人多、拥挤、堵路是常态,此时也最容易发生问题。为确保校园的绝对安全,市公安局科学合理安排,筑牢了四道防线,即第一道防线,校门口有专职保安着装佩戴警械,把住校门安全这道关,做到万无一失;第二道防线,校外有民警和辅警、联防队员流动巡逻队守护安全,发生问题及时处理;第三道防线,巡特警集中警力重点加强校园门口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治安管控,开展定点执勤和武装巡逻,确保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学校门口等重点地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第四道防线,交警部门加大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等情况,严禁隐患车辆接送学生上道路行驶,实现校园周边道路“网格化、无死角”巡逻管控格局。
四、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狠抓校内外安全。为严格落实校园及周边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筑牢校园内外安全防控网。市公安局一是在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查改上下功夫。在今年复课前期,全市各分县局及派出所会同各级教育部门,根据《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市局安排部署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时间,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方面情况,确保安全检查有力有序,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警力15064人次,警车7412台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逻值守活动7814人,实地检查了57个公安派出所39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排查校内外安全隐患381处,整改隐患381处。二是在强化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下功夫。市公安局不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多元化解纠纷原则,全面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尤其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可能引发的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及时推动化解处置,有效消除了校园各类风险隐患。三是在强化各类重点人排查管控上下功夫。全市各公安派出所深入排查校园周边各类治安重点人员,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心理失衡、扬言报复、对社会不满等人员,进行逐一登记建档,指定专人开展稳控工作,严防矛盾激化升级、滋事肇祸等事件发生。
五、坚持打防结合,有效处置涉校案事件。为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一是不断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整治力度。按照《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全市各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情节比较恶劣的施暴学生实施训诫,协助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宽严相济地做好对施暴学生的教育矫治工作;对校外人员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二是不断加强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市局刑侦部门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形成“不敢为”“不能为”的高压震慑效应。同时,不断提升侦查打击能力,形成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不断加强帮教回访力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助一”“多帮一”等帮教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格局。实行家长、学校、社区(村、居委会)、派出所多管齐下、多方帮教的形式与措施,根据每一位违法青少年生活、心理和所处环境,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帮教服务。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到位。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其次,突出工作重点,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别,先后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地检查上下学重点时段公安派出所巡逻守护、校园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等,确保校园内外绝对安全。三是将检查结果形成月通报制度,及时纠正了少部分公安派出所在辖区学校重点时段未安排警力巡逻守护、个别学校保安未履职尽责,校园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