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15时许,一名群众到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彩屯派出所报警,称其捡到一部手机联系不到失主,希望民警帮助寻找失主。
经询问得知,石某在经过彩屯3路站点时捡到一部手机与充电宝便捡起来交到彩屯派出所,希望民警能联系手机的失主,了解情况后民警对石某的拾金不昧,弘扬正能量的举动表示赞许和感谢。
正当民警查看手机时正好有电话进来接通后民警询问对方是否是手机的失主,对方称其是一名美团外卖员在骑车时不慎手机从口袋滑落其却毫无察觉,随后民警告知其手机是好心群众捡到交到彩屯派出所,请尽快来彩屯派出所领回,失主在电话中对此感激不已!
经核实,该手机确实是张某丢失的,面对失而复得的手机,张某喜出望外,称其是外卖员手机对其很重要,手机号码虽然可以重新办理,但比较麻烦,而且手机里有很多重要的东西,民警将手机交还给了张某,群众的拾金不昧以及民警的热心认真态度得到了张某的感谢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