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开听证促成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和解)
“为了让我们民营企业安心恢复生产,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释法说理,彰显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真是为我们企业着想啊!”近日,辽阳市新型材料公司案件代理人董某参加民事监督案件听证会后高兴地说。
辽阳市某新型材料公司因与某工程公司下属劳动服务公司产生租赁合同纠纷,某工程公司一纸诉状将某新型材料公司告到法庭。终审法院以该租赁合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合同无效。某新型材料公司需返还土地及地面建筑,某新型材料公司不服判决,申请省高法再审被驳回。2020年初,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民行检察官介入该案后,通过审查阅卷、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到某新型材料公司租赁土地后,已投资建了厂房,若依照法院判决执行将给该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某工程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其下属的劳服公司已破产,企业职工待遇没有得到落实,拖欠的职工工资及保险金等数额较大,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了解到某新型材料公司有购买涉案土地的意愿,某工程公司也希望通过出售涉案土地资产解决职工工资问题。
在确定双方均有和解意向后。2020年8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工程公司下属劳动服务公司与某新型材料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我市知名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共同把脉问诊,参与案件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在充分考虑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及公开听证制度给予了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律师代表各位听证员也纷纷点赞。
“现在通过公开听证,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从而心悦诚服地撤回申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将民事诉讼案件摆在‘阳光下’进行公开听证,是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举措。”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刘芳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