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发改委积极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9月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及时落实国家和省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市发改委以“提标扩围”为核心,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
市发改委首先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其次是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再次是规范补贴测算依据,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作为测算系数,高于原来系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上也是提高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据悉,价格临时补贴是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额外发放的补贴。疫情之下,部分群众生产生活面临困难。市发改委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强化对困难群体救助措施,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自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我市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66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市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70万元,惠及8.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