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东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区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教育、帮助、感化”为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不以案结事了为标准,而是以“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为目标,开展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亲情会见、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等多项特色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连续七年被市检察院评为系统先进,被授予沈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被评选为沈阳市“青少年维权岗”,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
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多年来,区检察院坚持在寒暑假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通过邀请未成年人走进检察院、校园巡讲等多种形式,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在今年暑期开展了以“阳光守护 ‘未’你前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邀请来自辽宁省实验中学的学生和家长到院内进行参观,未检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检察院的基本职能、未成年人犯罪概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等,并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鉴别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检察院于近日成立了院关工委,将积极参加区关工委组织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和对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活动,与区关工委共享未成年人信息资源,联合区关工委开展各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活动,向区关工委提供开展预防活动相关信息,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坏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东区检察院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更加积极地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为青少年打造健康、绿色、安全的成长环境。
(通讯员:杨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