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先来看这样一个案情简介。
小雪和小军经人介绍相识,婚后不久,小军接受公司的委派到外省去开拓新市场,每年只能回一次家,因为小军和前妻的女儿同她们一起生活,自己的孩子又太小,还有两位老人需要照护,小雪只好做起了全职妈妈。她每天都需要按时起床做早点,给小儿子喂奶,送大女儿上学,回来的路上顺道买菜,然后回到家里做家务,给公公、婆婆准备午饭,哄小儿子睡觉,下午到学校接大女儿放学,回到家里还要做晚饭。夜幕降临,一切收拾停当,全家人进入梦乡,她又在规划第二天的早点。小雪每个周末都坚持陪大女儿去补课。就这样小雪和小军两个人因为没有交流的时间,感情慢慢变淡,走到了婚姻的尽头。小雪提出,自己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小军应当给予她补偿。小军认为,自己在外面打拼也是为了这个家,工作原因让自己没有办法承担家务,妻子多承担一些是应该的,找到律师咨询,才知道原来民法典真的有这个规定。
本期栏目邀请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原萍律师进行分析:
1、《民法典》第1088条有明确的规定,小雪的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该法条在阐释承担更多义务一方获得补偿时,使用的是“有权”,说明这是她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样,在阐释家庭生活中承担义务较少一方给予补偿时,用的是“应当”,意味着小军必然承担补偿义务,因为这个是他的法定义务。
2、具体补偿的方式、数额、时间都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这个补偿既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只要是双方共同认可的方式即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一方的请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提示:
《民法典》首次将注重家风、家德,家庭文明建设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就是告诉我们在家庭生活中,我们需要相互关爱、相互尊重,夫妻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亲人,家是需要用爱去维护的,不管你的工作多么繁忙,都不要忽视了家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