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一行到我市就《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和《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仲实陪同调研。
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调研我市瓶装燃气运输中对车辆的要求规范、燃气工程验收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及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区范围的划分标准、水利工程保护区范围的划分标准等方面情况,就两部《条例(草案)》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实地查看了辽阳灌区2019年水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调研组指出,燃气事关民生,《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和修改,要在严格遵循上位法和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市情,通过加强城镇燃气管理,重点做好安全方面有效监管,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调研组指出,水利工程设施是抵御自然灾害、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设施,在防汛抗旱、输水供水、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随着水利工程设施进入运行管护的关键时期,亟须通过立法来进一步加强管护。
调研组表示,将对此次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并合理采纳,进一步做好两部《条例(草案)》修订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