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吊销各类休眠企业1034户)
为解决我市长期不经营市场主体增加行政成本,导致市场主体数据失真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建立休眠企业服务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共吊销各类休眠企业1034户。
市场监管部门将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设立半年以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报的个体工商户、设立半年以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两年以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六类市场主体确定为休眠企业服务管理对象。
2019年下半年起,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双随机抽查、大数据监测、异常名录管理等工作,拟定三批企业为休眠企业清理对象。第一批为2019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企业,执法人员在对这部分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已做好执法记录和调查取证工作,2020年2月,执行吊销226户。第二批从2019年度设立企业中,通过大数据比对,挑选经营范围高度格式化、一个投资人短时间内设立多个企业、一个地址多个执照等特殊类型市场主体900余户,经过走访、调查,确定400余户企业为不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经过几轮实地走访,实际吊销休眠企业593户。第三批为未公示2018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休眠企业,吊销215户。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开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受限、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使有违规经营行为的经营者和将营业执照用于非法用途的失信者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