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2018年5月,张某到S省Z市务工,意外发现鸡架在该市很畅销,便考虑做鸡架生意。张某从某食品公司买了一批生鸡架原料,又买了口大锅,煮熟鸡架后,便拿到周边市场去卖,但销售效果很差。看到别人卖鸡架销量好,张某便思考自己鸡架不受市场欢迎的原因,一是色泽不诱人,二是口感很差,而且鸡架保质期很短,自然损失不小。
随后,张某便到周边四处学习经验。原来,想要做出看起来有食欲的“好”鸡架,必须加“佐料”,即亚硝酸钠、日落黄等添加剂。煮鸡架时,加入亚硝酸钠,能让鸡架口感更好,而且储存时间较长,同时,加入日落黄色素后,煮熟的鸡架呈现淡红或淡黄色,能让人很有食欲。
张某得到“秘方”后,摸索了几天,发现加“佐料”后鸡架果然很畅销,赚了不少钱。于是张某又多买了几口大锅,雇了几个同乡,一起卖鸡架,每天少则销售五六百斤,多则销售两三千斤。
后经群众举报,Z市食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发现张某等人行为已涉嫌犯罪,便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审理后,Z市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张某等人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期栏目邀请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张国栋律师进行分析。
律师认为,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我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不少商家在食品加工时违法加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并造成社会不特定群体身体机能严重受损甚至终生残疾,此类报道屡见不鲜。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具有严格的标准。工业用亚硝酸钠对人体危害巨大,过量食用可致人死亡,长期食用可致癌,在食品加工中被禁止使用。日落黄等添加剂,一般也不能用于肉类加工,过量食用会对肝肾等内脏造成较大损害。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增加销量,在食品中加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这种行为往往隐蔽性很强,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应尽量到正规门店购买,且检查包装说明,避免购买三无产品,若发现不法行为,也应及时举报。
律师给您提个醒:日常吃喝无小事,病从口入要记牢,不法行为须举报,食品安全大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