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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清楚,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民政局登记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民政局的登记离婚简便快捷,一般当天就可以办完,深得公众“青睐”。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了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打破了过去登记离婚一天办结的节奏,对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期栏目邀请辽宁先河律师事务所陈宏伟律师来为我们做个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黑土(男)和白云(女)结婚两个月,黑土是一位平时不拘小节的人,而白云则非常注重小节。有一天,黑土下班回到家随意将外衣扔到沙发上便看起电视来,白云喊他挂衣服黑土也不听,二人就吵起来了,越吵越凶,直至黑土说“过不到一起就离婚”,白云在气头上也毫不相让,说“离就离,谁怕谁!”于是第二天二人就来到民政局。在这种情况下,像以前的话,民政局就会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二人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解读】
1、为什么设立离婚冷静期?
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6年上涨,结婚和离婚的比例接近2:1,也就是结婚登记2对的同时就有1对离婚。离婚率不断攀升,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有学者认为,现行婚姻法对登记离婚不作任何限制,使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成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离婚制度,造成的后果是草率离婚有所增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加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目的是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即申请即离婚的现状,使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整理情绪、保持理性,经过适当时间的冷静,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的要求。同时设置登记离婚冷静期也是一次善意提醒,提醒大家谨慎行使权利,激发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
2、离婚冷静期只适用登记离婚的方式。
《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情况下才适用,针对到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是不适用的。
3、注意条文中的两个30日:
第一个30日是指民政局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只要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30日就是让头脑发热、一时义愤的男女冷静的期限。
第二个30日是指在冷静期30日届满后,男女双方确实都想清楚了,决定还是好合好散,那么就应当在30日内,男女双方第二次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就正式离婚了;如果在30日内,男女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就认为你们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婚就不离了。
4、针对前述案例的处理: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民政局就会为黑土和白云做个登记,让他们回去再考虑考虑,30日内黑土后悔了,忏悔自己的草率决定,向白云道歉并且取得白云谅解,二人就可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者二人重归于好后,把离婚的事情忘了,从那天去民政局后过了60日,那么民政局就认为二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从那天去民政局后过了30日,双方还是处于“冷战”,二人均认为对方不是自己要找的对象,离婚是最佳选择,那就应当在第二个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正式离婚了,从此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