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子河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202国道朝光交通岗执勤时,由南向北驶来一辆蓝色货车,驶近后民警发现,小货车车斗里乘坐多人。
民警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过查看,车斗里共坐9个人,该车后斗里拉了一些板材,这些人坐在板材上,使得身体高出货车栏板很多,非常危险。经过对驾驶人的询问得知,拉载的这些人是要去维修供水管线的,由于维修工作需要多人参与施工,为节约运输成本,就用这辆货车拉着工人去干活了。随后,民警对工人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知用人单位协调其他车辆将这些人员进行转运。最终,该驾驶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被处以罚款130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