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省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10945个 建成率94%)
辽宁省11639个行政村建成“村民评理说事点”10945个,建成率94%。据统计,今年二季度,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5819条,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5704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面达1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593人次,取得了矛盾纠纷化解量上升,信访、治安案件量下降的良好成效。
7月23日上午,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辽宁省司法厅在群众经常性聚集地为百姓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村民评理说事点”,预计2021年底前,辽宁将实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乡镇(街道)全覆盖。
辽宁省委、省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省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设置“村民评理说事点”旨在更好地便民利民、服务于民,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
据统计,2019年全省城乡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近10万件。其中,乡村调解案件6万余件,占总数的60%以上。这些纠纷若不及时调处化解,极易造成民转刑或重大极端案(事)件。对此,辽宁省司法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在全省每个行政村依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为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的工作方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关切。
开门说事,就是通过召开说事会、走访、说事电话、微信群,收集问题线索、纠纷信息;评理调事,就是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进行答疑解惑。对于能当场调解的矛盾纠纷,就地调解。对于不能调解的,及时上报司法所;便民答事,就是对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利益诉求等问题,由司法所报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于群众提出的涉法疑难事项,由司法所协调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随时解答,并提供法律帮助。
下一步,辽宁省司法厅将利用两年时间(2020-2021年)实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乡镇(街道)全覆盖。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实现行政村“村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2021年年底前可实现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2020年,辽宁还将建成个人调解室1500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得到大力补充,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全部保障并发放到位,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