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锦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将《政务处分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7月10日,锦州市纪委监委通过锦州日报、锦州电视台、锦州电台、“锦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市级主流媒体,刊发《致全市公职人员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聚焦讲政治,充分认识制定《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强自觉,在学懂弄通《政务处分法》上下功夫;守底线,廉洁自律知敬畏三个方面,对全市公职人员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引导全市公职人员学深悟透《政务处分法》,掌握精髓要义,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锦州市纪委监委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锦州市纪委监委将加强对《政务处分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范围,监督保障法律落实落地,促进全市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公开信内容全文如下:
致锦州市全体公职人员的一封公开信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政务处分法》,锦州市监委向全市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家颁布《政务处分法》的重大意义。法者,治之端也。《政务处分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政务处分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该法施行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增强学习自觉,切实学懂弄通《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和内容。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全市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政务处分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包括政务处分的原则、方针、处分种类、适用规则、违法情形、处分程序以及复审复核等方面规定。所有公职人员都要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任免机关、单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公职人员违反《政务处分法》的行为,将由监察机关、任免机关和单位依法做出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公职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三、做好廉洁自律,坚决守住《政务处分法》要求的行为底线。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全市公职人员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切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公权姓公,不可私用,全市公职人员要以自重铸品德、以自省管小节、以自警慎言行、以自励践宗旨,自觉提升思想觉悟、涵养廉洁文化,树立和强化依法用权意识,坚持道德操守,实现因觉悟而“不想腐”,真正做到知敬畏、守底线。
全市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公职人员。
锦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