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溪:明山交警大队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本溪市明山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情况,多管齐下,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铺开宣传行动,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不断提高驾乘人员安全头盔和安全带使用率,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一、以宣传先导为切入点。一是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发挥窗口服务、执法现场阵地作用,通过摆放展架、播放安全教育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群众、交通违法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头盔和安全带使用常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二是推进“七进”宣传活动。发挥“七进”宣传活动载体作用,联合街道办、社区,发动社区网格员、停车场管理员、小区物业,发挥居住地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
二、以源头监管为关键点。推进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单位约束作用,督促指导重点行业带头配齐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一是开展佩戴头盔行业示范活动。通过企业监管、新闻曝光、执法管理等手段,督促辖区内的外卖、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引领其他社会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二是通过警校联动、信息通报等方式,对辖区内学生家长头盔佩戴率不高的学校开展宣传教育,上下学高峰时段在各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对学生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情况进行摄录并反馈学校,通过学校进行督促引导。
三、以路面管控为着力点。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坚持常态执法管理。注重“以常态见长效”,将“一盔一带”专项查处与日常勤务紧密结合,抓严管细,统筹安排部署。坚持从严查纠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通过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区域联勤等方式,在重点区域、路段,重点查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用好罚款、记分手段,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倡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全面提升路面查处率、劝导率,形成见违必究、见违必劝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