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易读】空调外挂机如何侵犯相邻权)
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先来看一个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与被告田某为上下楼邻居,田某在安装空调室时将两个空调外挂放置于刘某东、西两个卧室的窗户上方。刘某以田某安装的两个空调噪音和滴水声十分清晰,给刘某家庭安静的生活造成影响为由起诉田某。请求法院判令田某将两部空调外挂拆除,排除妨害,消除影响。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原告家东、西两个卧室窗口上方安装被告家空调外挂机,其中,被告家空调外挂机机长80厘米,全部安装在原告房屋卧室外墙上。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根据本院现场勘验情况,被告的空调室外机悬挂在原告房屋外墙,位于原告窗口正上方,对原告使用房屋确会产生一定影响,且原告年纪较大,更加需要良好的休息环境。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拆除空调外挂机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和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判决被告田某将空调外挂机予以拆除。
本期栏目邀请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宫德龙律师来讲解邻里间发生相邻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呢?
宫律师介绍,本案属于相邻权纠纷。所谓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限制的权利。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