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泥罐车突发自燃,抚顺交警迅速处置,化险为夷!)
水泥罐车突发自燃,
惊险时刻,
看抚顺交警如何迅速处置,化险为夷?
6月8日上午10时许,在新抚区青年路上一辆水泥搅拌罐车,由于线路老化,突发自燃,大量白烟不断的从车体下面冒出,正在该路段巡逻的抚顺交警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董澎、包亦隆,辅警王梓冲发现后,立即下车查看、疏导交通。
当时室外气温高达30摄氏度,加之现场来往车辆纷纷停下围观,如果不及时处理,极易引发车体大面积自燃,出现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见此情况,中队长董澎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按领导指示分工有序的组织疏导交通,疏散围观群众,协助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修。经过30多分钟的紧急处理,车辆终于排除了危险,交通秩序恢复了畅通,驾驶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也得到了保护。
抚顺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司机,
防止汽车自燃,
要做到“一要四不要”:
1.要做好机动车的日常保养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
2.不要私自改装汽车;
3.不要在车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
4.不要将汽油、柴油等危险品和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等易燃物品放在车内;
5.不要将车停放在易燃物附近。
随着天气渐热,
建议广大车主注意保养车辆,
多注意用车细节,勤检爱车,
及时整改排查安全隐患,
不要让车辆长时间饱负荷工作,
给爱车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更换。
抚顺交警守护您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