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改善27%,优良天数达到295天、比2015年增加37天。
6月3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双二十”暨水、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20个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重点河段、21个大气污染较重的区域(以下简称“双二十”),全力组织攻坚,以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宝生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发布。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通过结构调整、加强治理、强化监督等措施,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改善27%,优良天数达到295天、比2015年增加37天。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2020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精准治污,狠抓重污染区域整治。
按照厅党组部署,我们制定了21个大气重污染区域整治方案,针对重污染区域环境状况,全面分析污染原因、细化治理措施、严格治理管控。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整治任务措施分解到区(市、县)、街道(乡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地落实。
1-4月,已有7个重污染区域空气质量实现同比改善。
(二)出台政策文件,为科学、依法治污提供保障。
我厅印发了《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辽宁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治污减排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同时,完成《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工作,拟于近期报省政府同意后发布,该预案将进一步提升我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应对能力。
(三)强化指导服务,全力推进攻坚战各项工作。
1月,我省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伊始,我厅立即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4月,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会议精神,我厅再次组织开展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成立以监察专员为组长、区域环境监察局为主体、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督导小组,对各市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各市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加强省市联动,形成污染防治攻坚合力。
我厅在疫情期间召开全省大气重点区域强化治理暨联防联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市要紧盯关键区域行业、关键时段和关键问题,“冬病夏治”要抓早抓严,完善大气重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截止4月,全省共计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828家、VOCs企业治理114家、工业炉窑整治70余个、柴油货车监督抽测逾6万辆。此外,针对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问题,我厅组织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对火点较多的地区进行巡查,对工作不力的区县政府进行约谈;各市共出动巡查人员4930余人次,发现并处置较大火点近200处。
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但是受一月份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下滑,增加了我们实现任务目标的难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重污染区域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两散一尘”、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秸秆焚烧、柴油货车治理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温室气体减排等工作,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同时,在巩固现有工作基础上,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做到综合施策、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