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便民便企体制机制,高效、及时、依法化解了大量“民告官”行政纠纷,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
畅通渠道, 确保应收尽收
为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辽宁省司法厅对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立案、收案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熟悉有关程序的群众,耐心为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帮助他们立案,实现应收尽收。同时有效调控涉及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对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影响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可能延缓、阻碍招商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的案件,严把立案关,及时采取协调、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实现案结事了。部分市级复议机构设置了专门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补齐短板,突出便民利民
辽宁省司法厅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化、网络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在官方网站开通了行政复议在线申请通道,公布了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行政复议申请指南》、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图。同时指导、监督各市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在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为当事人及时提出复议申请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全省司法所广泛推行“庭站式”便民机制,将行政复议流程图和有关知识展板发放到各司法所,方便群众查阅。将基层听证纳入日常工作,省、市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组织现场听证会或案件核查200余次,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申请人及旁听群众宣传法律,得到群众赞誉。同时,辽宁省司法厅在官方网站设立行政复议宣传专栏,持续登载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
立足创新,着力提升效率
辽宁省司法厅从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新需求角度出发,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办理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暂行办法(试行)》,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审结率。2019年全省各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187件,受理14665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6045件(含2018年结转案件)。为严格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办案质量,印发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范》,下发《关于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及有关工作意见》,对全省行政机关的答复工作进行规范、指导,案件办理质效稳步提升。
刀刃向内,加大纠错力度
辽宁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振兴所需、政府所急、企业所盼、复议所能上发力,切实发挥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器作用。针对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涉及重点地区的行政征收、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等行政复议案件,重点查办。针对下级机关不予受理案件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强化复议监督。2019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827件,直接纠错率为5.15%。大量案件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得到了有效解决。为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辽宁省司法厅在全国第一个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委员会并制发《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对重大或者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得到了极大提升。
注重调解,力求“案结事了”
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始终以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实质保护为目标,重视调解方式审理案件,能调则调,当断则断,调断结合。2019年全省经调解终止结案4927件,占审结案件31%。辽宁省行政复议调解结案率在全国继续位居首位,实现了行政复议调解结案率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在下一步工作中,辽宁省司法厅将继续以行政复议法修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