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当天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表示“倍感鼓舞”。他说:“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普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我省普法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的重要步骤,同时也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据介绍,省司法厅将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到位、贯彻实施到位。
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全省普法责任清单
为广泛学习宣传,营造全民普法的声势,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全体干警学习培训计划。
省司法厅将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全省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全省“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推动各部门特别是《条例》明确规定普法责任的部门,明晰普法责任,承担普法义务,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为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全面学,省司法厅将印制《条例》宣传资料,综合运用新闻媒体、法治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实体阵地,以及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形成“报、网、端、微、屏”立体宣传格局。广泛动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条例》宣传。
抓住 “关键少数”强化“重点对象”
省司法厅将抓住工作重点,推动全民普法再上新台阶。
抓住 “关键少数”。省司法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进一步落实《辽宁省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强化“重点对象”。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和经费“五落实”。积极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
压实普法责任。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强化分众式、菜单式精准普法。充分利用调解工作室、评理说事点,大力开展“网格化”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创新形式载体。着力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普法网站、普法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促进形成立体普法、专业普法网络集群。省司法厅将继续办好网易《法治易读》栏目,加大“辽宁普法”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的推广力度。
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深度融合,组织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群众身边。
同时,省司法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将《条例》规定的工作制度、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完善考核体系强化督促检查
为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民普法取得实效,省司法厅将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政府绩效考核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平安辽宁建设考核,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通过“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一月一调度、“七五”普法终期验收等专项督查,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同时,省司法厅将及时做好第三方评估跟进工作。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调研等形式,及时发现《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全力支持和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