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锦州市自然资源局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素养。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双随机”监管,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加强行政复议诉讼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统筹协调、出庭应诉、办理时限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高案件办理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坚决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联合执法检查、公开通报等方式,重点查处永久基本农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围填海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各级执法监察机构要履职尽责,加强与法检机关对接,年内各地至少要完成1起赔偿案件。理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制,扎实开展“季度+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合地面动态巡查,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稳慎推进耕地保护、海洋及例行督察等各类清查整治专项工作,继续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紧盯自然资源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深挖整治,坚决消除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