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易读】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处理好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广泛关注,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疫情已经严重影响了公民进行诉讼、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起草或修改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性事务。特别是对于公民已经委托了律师的,在疫情没结束之前,律师既不能正常接见当事人,也无法正常进行阅卷、会见、开庭等诉讼活动,同时还要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委托关系不被解除,这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何处理好当事人(包括顾问单位)与律师之间的关系问题。
本期法治易读栏目邀请辽宁百维律师事务所王玉坤律师进行解读。
首先,在特殊时期,当事人与律师要相互理解,建立更加和谐的合作关系。
公民遇到官司,本来就会忧心忡忡;遇到疫情案件进展必然缓慢,这无疑会增加当事人急躁的心理。这就要求律师要有耐心,不要被当事人情绪所影响,要心平气和地解释、沟通。让当事人了解疫属于不可抗力,不是人的意志能够左右的;律师绝对不要怨天尤人,更不能有对公、检、法不满的情绪。律师和当事人应相互理解,创造融洽的合作关系。
其次,当事人和律师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有效沟通、联络。
依据各方面的要求,当事人与律师尽量不在律师所见面。在此情况下,就要求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进行沟通、传递案件材料等;必须见面的,双方尽量安排在户外,如当事人住宅楼或律师所楼下等双方认为比较方便的地方。
再次,律师要积极地与公、检、法办案人员进行安全、有效沟通。
律师要发挥应有的聪明才智,努力与办案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并将非保密范围内的沟通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使当事人能够感觉到他的法律事务正在有效推进。
最后,律师要将案件的重要时间节点,包括诉讼时效、程序进程中的关键节点等作为重点进行记录。
这一点在诉讼案件以及其它法律事务中尤为重要,时间节点错过了就无法挽回,其后果无法估量。律师可以自己进行提醒式记录,也可以让当事人提醒,以使双方能够做到准确掌握关键的时间节点。
给您提个醒:尽管疫情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等造成了重大影响,也必然会给公民进行诉讼以及其它法律事务造成很大困难。在此提醒您如果遇到了法律问题,不要等到疫情结束了再办理,要及时与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沟通、咨询,以免超过诉讼时效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