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您心里的答案是什么?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还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这部法规在起草阶段曾两次进行民意调查,有21万人次参与,总结出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其中“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公共厕所用后不冲水”居首位。
“制定《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的项目之一。在法规草案起草阶段,市文明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成立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小组,聘请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学习借鉴外地立法经验,委托第三方机构两次开展民意调查,收回调查问卷21万份,总结出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为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与思想道德建设所要实现的总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社会生活中不文明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个别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不强,宣传教育尚有差距,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此次民意调查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这一客观事实。在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中,“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公共厕所用后不冲水”“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乱吐口香糖”“驾驶机动车加塞抢行,斑马线前不礼让,开车使用手机”,成为排在前三位最令人反感的不文明行为。
除此之外,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乱闯红灯乱穿马路、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等行为也纷纷“入选”市民最反感十大不文明行为。
“调查显示,广大市民普遍关注文明出行、文明祭祀、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该《条例》在制定过程中,认真吸纳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在第四章明确作出规定,要对违反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社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实施的不文明行为,予以重点治理。《条例》明确,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市和区、县(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健康、房产等主管部门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查处不文明行为。
市民反响比较强烈的前10种不文明行为是:
1、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公共厕所用后不冲水。
2、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乱吐口香糖。
3、驾驶机动车加塞抢行,斑马线前不礼让,开车使用手机。
4、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听劝阻。
5、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
6、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焚烧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
7、非机动车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抢行。
8、公共场所吵闹喧哗,大声接打电话,影响他人。
9、外卖车辆随意变道,逆行,闯红灯。
10、夜间行车违规使用远光灯,车辆乱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