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兴,居者皆有其责;城市之美,居者应尽其力。城乡环境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吹响了城市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号角,为铁岭振兴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事实证明,资源总是向环境好的地方集聚,城市形象是城市“硬环境”和“软实力”的集中体现。一个城市管理水平越高,文明程度越高,就越能凝聚人心、聚集人气,形成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洼地效应。城乡环境整治,是一项惠民工程。环境的每一次发展,每一分变化,每一点进步,群众体会最深切,受益最直接。把改善城乡环境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环节,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就能让生活在铁岭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种自豪感、幸福感、归属感、获得感。
有责任才会尽心工作,敢担当自会奋勇向前。开展全市城市管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城市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项一项地完成、一件一件地做实。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搞“笼统化”“模糊化”,必须抓深、抓细,把任务分解到面、细化到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一竿子插到底,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城市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一开始就严起来、实起来、抓起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都要着眼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督办,确保城市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巨大成效。要抓紧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考核机制,建立专门的督查考核制度。加大对有关部门的日常督查、现场检查力度,以严格的督查考核推进各级各部门的任务落实。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凝聚加强城市管理、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识,督促干部作风转变。
建设美丽铁岭,没有局外人、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思想,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场整体战,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更应该坚持全民参与,唤起广大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群众参与其中,进一步提高全民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每一个市民都应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践行文明发展理念,倡导科学健康生活,善言、善行、善事。只有人人参与,共同努力,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于城乡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才能把铁岭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整洁优美、文明进步的现代化城市。
生活环境承载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检验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只有坚持上下联动、多措并举、齐心协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才能取得城市管理和乡村环境整治的最终胜利,300万辽北人民才能在美丽的环境中共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