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全省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加快在全省每个行政村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为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更好地服务民生,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郝集体传达了《关于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
会议指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作为今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以推进,并在年底前必须兑现承诺。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广大群众可以吐露心声,表达诉求,寻求帮助,化解恩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宁的具体措施,通过这个便捷平台,畅通百姓的诉求表达渠道,就地解决问题,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抓手。
会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今年6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部悬挂统一规范的“村民评理说事点”标识牌,有条件的地区,要做到记录本、公示板、服务卡统一,图书角整洁规范;并在每个“村民评理说事点”要明确一名评理说事员;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分析研判、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定期回访、考核评定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及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确保“村民评理说事点”制度化、规范化运作,避免流于形式。
会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标准,努力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中,彰显司法行政机关的担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切实抓好全面推进。各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推进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提高“村民评理说事点”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让群众更多地了解、认知“村民评理说事点”,积极主动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形成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深厚氛围。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司法厅,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