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广泛关注,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从春节延续至今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了有效阻断病毒进一步传播,保障人们的生命与安全,国家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伴随而来的,有以餐饮、酒店、商业零售为代表的行业遭遇打击,一边要支付租赁合同下高额的租金,另一边是没有收入来源。
沈阳某商场疫情期间未营业,商场内商户租金损失严重,请求房东减免租金成了他们多人的愿望。那么疫情期间,是否可以依法减免租金?
本期栏目邀请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陈堃律师进行解读。
依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法请求减免租金:
一、法院依法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法院依法认定为情势变更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三、法院根据法律原则中的公平原则认定,可以减免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符合《租赁合同》约定减免租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个别案件法院依据案件事实予以确认。至于租金减免多少,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案件事实,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