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期间如何储备家庭用药)
新型冠状病毒来袭,怎样才能更好的防范感染呢,平稳顺利过渡到“解禁”时刻呢?
一、要正确认识到疫情的严酷性和恰当备药的重要性。
对于这种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切断传播途径是非常重要的防病控病途径,目前已经证实,各种隔离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止疫情蔓延。那么问题来了,隔离这一举措在有利于疾病控制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活上的不便,对于患有慢性病例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疾病的患者来说,隔离所带来的购药不便、药物短缺,甚至是致命性的。因此,有需要长期用药者的家庭,要考虑常用药物备有足够的基础药量,例如两个月剂量,并将药物存放在容易找到的地方(但要注意儿童安全)。
二、要注意药物储存的一些细节。
(一)保存药品“全态”
何为保存药品“全态”,即包括保存药品时保证药品外包装盒,说明书,内包装完好的为保存药品“全态”。
很多家庭在备药时为了节约空间等原因会丢弃外包装和说明书。这样做会导致使用药品时,无法准确的获取药品全部信息,例如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和用药注意事项等。
部分家庭在备药时为了携带方便等原因也会丢弃药品内包装,这将导致药品容易混淆并且不能准确的获得药品的生产日期或者有效期。
以上两点做法都会大大增加用药的风险。
(二)正确分类
区分药品,首先需要了解自家的小药箱中都有何种药品,进行合理的备药分类,例如感冒用药,慢病用药,紧急用药,儿童用药等。合理的区分药品能帮助家庭快速区分家庭药品的备用情况,方便补充和管理。
(三)效期管理
药品均有使用期限,正确的解读说明书中的有效期和失效期能帮助我们在效期内使用药品。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表明药品有效期的3种方式:有效期至、失效期和有效期几年。
1. 有效期至:例如有效期至2020年10月,即该药可以使用到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该药就过期了。
2. 失效期:例如失效期2020年10月,即该药只能使用到2020年9月30日,10月1日该药就过期了。
3. 有效期几年:例如生产日期2017年10月,有效期3年,即该药只能使用到2020年9月30日。
尤为注意的还有特殊剂型的效期管理,例如普通滴眼剂,鼻用制剂、涂剂、涂膜剂等,中国药典明确规定:开封1个月后即不可使用。
看懂药品有效期对药品实施效期管理,例如分为近效期和非近效期。近效期可以拿记号笔明显标注,保证药品在效期内使用,过期药品不能继续使用。一旦药品过期,其变质十分迅速,不但有效成份下降,还会产生其他有害物质。所以服用过期药品,不仅起不到治疗作用,还会延误病情,加重毒副作用的风险。
(四)储存管理
在药品的说明书中标明药品的储存条件为:避光、密闭、密封、阴凉、凉暗处、冷处、冷暗处、常温。
1. 避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注意:该种药品不能从遮光的包装中拿出来放于透光处。
2.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3.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注意:该种药品是不能从密封容器中取出放于非密闭例如普通便携式小药盒来保存。
4. 阴凉处: 0-20℃ 。
5. 凉暗处:避光、0-20℃ 。
6. 冷处:2-10℃。注意:该种药品是需要冰箱冷藏保存,但是不能冷冻保存。
7. 冷暗处:避光、0-20℃ 。
8. 常温:0-30℃ 。
储存药品要根据说明书中的储存条件进行,不合理的储存药品,会导致药品的失效,甚至变质。
(五)安全管理
药品在长时间的储存中,若出现了以下安全问题,便不能再继续使用:
1. 内包装破损:包装破损会导致药品接触空气变质。
2. 药品变色、变形、潮解、变味和发霉等:药品变质,疗效降低,药理作用不能保证。
3. 标签不全:药品内包装上标有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期限等重要信息,若标签不全即不能确保用药的准确和安全性,即不能再使用该药品。
4. 密封药品蜡封脱落:蜡封即为防止药品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当蜡封脱落,药品保存期间易变质,所以不能继续使用。
三、要针对疫情储备一定的防范用药。
研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主要的传播途径是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而氯己定(新洁尔灭)不能有效灭活病毒。在这个特殊防疫时期,消毒剂、口罩和医用眼罩等防疫物品可有效地切断传播途径,是在居家应用简单易行且行之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几项重要措施。适合居家使用的消毒剂主要有:碘酊、碘伏、酒精(常用浓度为75%)、84消毒液(主要成分次氯酸钠)、漂白粉(主要成分次氯酸钙)及含氯消毒片等。
四、避免哄抢、囤积药物
疫情爆发以来,各地均出现了人们大量采购囤积药品的情况,但是真的有这个必要吗?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而言,其本身有基础疾病,很多人体质较弱,更易感染,疫情期间应减少出门次数甚至不出门,为保证用药,可以储备一些自己日常所需的药品。然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则无需大量囤积药品,尤其是所谓的“特效药”。
近日,不少研究团队相继宣布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物的研究进展,但是大家务必清楚一点,目前为止,还没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效药。
找到特效药没有那么简单,需要经过漫长的试验和验证。现在抗疫一线使用的治疗方案及治疗药物是根据前期的治疗经验和临床试验结果总结后得出的经验性的试行方案,药物的疗效及安全性,也在临床应用中做进一步评价,所以切勿盲目囤积药品,保持积极乐观心态,科学理性对待疫情。科学有效的防护才是目前最靠谱的预防措施。另外,目前临床使用的药物如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利巴韦林、磷酸氯喹、阿比多尔多为处方药,需凭借医师处方才能买到。这些药物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内经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根据疗效及不良反应进行方案的调整。所以即使我们家中有此类药物也不建议自己私下使用,以免延误病情,并造成家庭或社区内疫情传播。
——本文主要内容来源于北部战区总医院医疗保障中心药剂科针对本次疫情编写的《疫情期间家庭用药科普手册》
北部战区总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 党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