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沈阳市各区县(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线上线下同普法大格局,抓住关键问题和关键节点,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近一周来,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重要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司法局指导全市各区县(市),市直相关部门针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防疫普法宣传。
—— 大东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阵地的作用,及时更换本区域内万泉公园和大东广场的16块宣传栏内容,将《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利用大北司法所其场地优势,设《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海报专栏,进行专项宣传。
——辽中区司法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经营场所重点地方进行全面检查,查野生动物、活禽售卖。集中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65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352车次,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089户次,其中农贸市场(大集)210家次,超市789户次。张贴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98份。
——新民市司法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各相关单位在“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中,集中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各单位主要采取贴海报、拉横幅、LED屏幕播出标语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权威普法文章方式进行普法。相关单位的执法人员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融入到执法、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进行以案释法。
——浑南区司法局紧急召开了党组工作会议,认真研究了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项普法宣传工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了《浑南区司法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宣传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在防疫期间要利用网络媒体等相关资源进行线上宣传。目前,通过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2次,LED屏播放宣传标语口号32次,同时还利用普法流动宣传车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宣传。
——康平县司法局联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以案释法。康平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餐馆饭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采取明察暗访进行检查。不允许售卖野生动物,一旦发现有人捕杀、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一查到底,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决不姑息纵容。2月初县公安局处理一起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并及时在网络上发布,以案释法,教育警示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爱护自然,人与自然要和谐共生!
——沈河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将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下发到司法所工作群,要求各司法所每天将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宣传抖音等发到各街道、各社区工作群。期间,沈河区制作发布原创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抖音6条,每条都经领导严格审查,转发微信工作群360余次。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局面。
——于洪区司法局将野生动保护法纳入全年重要普法内容,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敢于揭发举报捕杀、盗卖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民保护、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全市各其他区县(市)均利用宣传栏、条幅、临街LED显示屏、抖音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野生动物园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法治意识。提高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保护意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开展防疫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印制宣传单等普法宣传资料逾340万份、悬挂宣传标语65000余条、利用5000余块LED显示屏播放防疫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900余辆,“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1次,“沈阳普法”抖音号发布信息18条,“沈阳普法”今日头条18条,“沈阳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共更新疫情防控信息144次;云盛京APP“盛京说法”栏目13期,各区、县(市)近一周内累计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及短视频465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