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溪:两个消防救援大队被文明委授予“雷锋号”荣誉称号)
3月5日,本溪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桓仁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19年度“雷锋号”荣誉称号。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7周年。为更好地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本溪市文明委决定授予45个单位2019年度“雷锋号”荣誉称号,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桓仁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此殊荣。
多年来,本溪消防救援支队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传承“本溪功勋铁军”优良传统,实施“扶贫济困”暖心工程、“爱心助学”希望工程、“血脉相连”献血工程和“净化山城”生态工程,树立了消防救援队伍的崭新形象。
桓仁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坚持弘扬雷锋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发扬消防铁军光荣传统、注重拥政爱民工作,把学习英烈事迹,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热爱公益事业做为一项密切与群众关系的长期措施来抓,以实际行动服务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明山消防救援大队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队伍,培养出“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姜永吉、“本溪市道德模范”刘元凯等一批英模的功勋团队。大队消防指战员坚持传承和弘扬传承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创造了许多新经验,树立了良好的消防救援队伍形象,为推进社会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溪市文明委号召全市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学习,大力传承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吸引越来越多的学雷锋志愿者加入其中。在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中,重点围绕立足岗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学雷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广泛更便捷的各类服务,让学习雷锋、争做雷锋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