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司法局重新组建后,既承担着市委法治建设、市政府全面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又担负着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使命。“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坚持法治先行,做到科学有序防控,积极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局长李永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指导和法治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司法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21个,转发并贯彻落实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文件92个,并参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指导和法治保障工作,参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参加疫情防控协调工作会议6次,审查市防控指挥部制发的相关通告、通知以及有关企业优惠政策等文件6份,提出法律意见2条,积极做好政府法治“保障员”。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司法局重点围绕“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安全、企业利益和社会关切的执法领域,以公正严格执法为企业发展和社会群众保驾护航为原则,以“实用管用”为导向,转发了司法部和省厅有关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针对性措施,规范执法行为,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市场主体复产、人民群众生活安全、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执法普法单位开展“防治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印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疫情防控法律明白纸》等宣传资料4万份。组织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分批下发到城市火车站、大商场、社区以及各乡镇街和村,实现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全覆盖。要求全市各执法普法单位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全市各单位、各行政中心、各办事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加强线上法治宣传,在“铁岭司法行政”公众号等发布依法防疫相关法律知识675条,总阅读量85494次,朋友圈转发分享4481次。
李永贵说,市司法局一直把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员”、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作为服务的根本宗旨。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12348辽宁法网,为广大群众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截至2月29日,“12348”热线累计解答群众咨询261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起,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市律师协会组建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咨询志愿团,百名律师向社会公开电话,让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服务团已接受微信咨询1213次,电话咨询372次。
市公证处结合公证服务的特点与实际情况,推出多途径在线公证法律咨询服务,优先为涉疫情事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同时,铁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布了《致复工企业的公开信》,对各复工企业中涉及公证、法律援助、调解等方面的涉法问题,依法予以解答。
市司法局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权限上调一级,一律从严控制、严格把关,利用电子定位等监管措施,实时掌握人员位置信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稳控工作。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易发生矛盾纠纷排查隐患的区域、领域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李永贵说,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团作用,对因疫情可能产生的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