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局行政审批支队通过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多种方式,有效维护和保障了警辅人员和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面对疫情防控长期性、复杂性的实际特点,坚持“外防输入”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六个一”的有效举措,有力确保了窗口单位防疫安全和内部人员健康安全。
一是确立一个标准。结合公安部、省厅防疫工作相关要求,落实一项硬性保障标准,即要求窗口警辅人员配备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帽子、护目镜、洗手液、消毒液、酒精、喷壶等防护装备,坚决防止因防护不到位出现任何安全隐患。
二是建立一套制度。制定了《辽阳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应对新冠疫情分区办理制度》、《辽阳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应对新冠疫情制度“五法”接待制度》、《辽阳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应对新冠疫情七类岗位制度》等,进一步明确窗口服务中遇到各类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三是开展一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民警安全防护岗前培训,特邀市疾控中心专业医师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有力提升了全市窗口警辅同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
四是签订一份承诺。专门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公安内部管理的规定》承诺书,并要求支队全体同志认真填报,存档备案,进一步消除全体同志的麻痹大意和松懈厌战思想,有效提升了全体同志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五是巩固一个机制。进一步落实窗口岗位每日消杀、体温检测、办事登记、间隔分餐、口罩回收等防疫机制。同时,利用钉钉软件,通过电子调查问卷方式,每日对支队全体同志的当日身体状况、是否出门、外地来客和亲友来(返)辽等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确保内部防疫“底数清,情况明”。
六是完善一项措施。面对群众“网上办”数量激增的实际情况,持续加大对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民警在“辽宁公安”APP和PC端办件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力度。对发现超期件或异常件,及时下发《“辽宁公安”信息纠错通报》,努力解决和纠正各类办件问题,确保全方位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