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落实“两个确保”全力做好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医保局关于“两个确保”全力开展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工作的要求,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于1月22日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提高政治站位,立足部门职责,研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会议提出,全省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加大保障力度,提高经办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会议要求,要结合我省实际,抓紧细化落实关于做好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一是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治疗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对我省确定的省、市两级救治定点医院,临时提高预付周转金额度,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保基金对医院按项目付费,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三是对确诊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医保待遇与本地就医患者一致,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四是全力保障药品供应,对未在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挂网的救治急需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随时申请挂网;未挂网期间,医院可暂不受线上采购、“两票制”等政策限制,先行网下采购相关急需药品,事后向省医疗保障局备案。五是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春节假期的值班值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备足够人员,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