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万人国民中有律师3.4人 位居全国之首 辽宁省司法厅公布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发展成就)
“律师从恢复重建初期的不足百人、机构只有几家法律顾问处,到今天全省已有律师14802人、律师事务所1142家,律师规模已越居全国十名之内,每万人国民中有律师3.4人,位居全国之首,成为名副其实的律师大省。”这是记者从省司法厅召开的辽宁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2019年12月28日,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何可人、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出席发布会,并公布了辽宁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发展成就,发布会由省司法厅新闻宣传办公室副主任吴桂静主持。
律师事业获历史性成就
“今年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1978年12月18日,我们党召开了载入中华民族历史史册、载入中国共产党历史史册、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史册的,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此次会议,确定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目标。”何可人介绍,自此,中国民主法制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创新和发展时期,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也提上了日程、迈上了新的征程。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7部重要法律出台,为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重建提供了法律依据。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恢复设立司法部。当年的12月19日,司法部发出《有关律师工作的通知》,宣布恢复重建律师制度。
在此之前,1979年8月23日,中共辽宁省委批转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筹建律师组织的请示报告》,省委同意组成律师协会筹备小组负责筹建律师协会的工作。1980年4月4日,中共辽宁省司法局党组成立,开始组建辽宁省司法局。1981年3月6日,辽宁省第一届律师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辽宁省律师协会章程》。以此为标志,新中国律师制度在辽宁被撤销20年后得以恢复重建,至今已走过了40年的辉煌历程。
何可人称,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省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辽宁律师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了重大贡献。
党建先行 队伍健康发展
杨兴权介绍,40年来,全省广大律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队伍建设得到了健康发展。律师从恢复重建初期的不足百人、机构只有几家法律顾问处,到今天全省已有律师14802人、律师事务所1142家,律师规模已越居全国十名之内,每万人国民中有律师3.4人,位居全国之首,成为名副其实的律师大省。”
全省律师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作为执业的基本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听党话、跟党走,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全省律师始终注重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律师行业党委,并在全省14个市成立市级律师行业党委。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律师党员4439名,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0%;建有律师事务所党组织419个,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派驻了联络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在此其中,涌现出了陈庆阳、徐汝兰,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等一大批全省乃至全国优秀党员律师和先进党组织,使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全省律师工作的发展优势,形成了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全省律师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服务人民的理念,忠于宪法和法律,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规范,恪守诚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充分信任的法治工作队伍。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坚持执业为民、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已经成为全省律师共同的价值追求。
全省律师注重加强和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拥有着全方位服务于社会需要的法律专业素养。全省近15000名律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5.42%,硕士学历占19.19%,博士学历占1.74%,80%以上的律师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具有高级律师职称的达350余人。律师业务从传统的服务领域向新兴、高端领域快速拓展,在努力提升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执业能力的同时,金融证券、投融资、公司破产重整、国际商事谈判等非诉讼领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身份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角色。律师队伍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已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共认。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何可人称:“40年来,全省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广大律师服务于经济发展作用突出。辽宁律师在全国最早开展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围绕着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战略,着力为深化国企改革、鼓励创新创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供给侧改革、三大攻坚战、对外开放、改善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等多领域、多层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目前,全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累积达3万余家,年均办理非诉讼业务2.5万件,民事诉讼代理业务12万件,较好地满足了各类经济实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广大律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明显。积极开展一社区一村屯一法律顾问工作,全省15960个社区村屯实现了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积极参与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建设,每年成功调解民间矛盾纠纷达2000余件;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申诉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工作,接待和处理案件达25000余件(次);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依法规范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的代理和辩护,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审理,实现了案件审理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全省律师每年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业务达两万件。
广大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持续提高。全省律师担任县以上党委政府法律顾问1422家,有21名律师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积极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级立法和重大经济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先后对律师法等35部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及起草地方立法草案,有近30名律师被聘为省市政府立法专家和立法顾问,59名律师担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有526名律师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规模位居全国之首。全省律师以崭新的姿态活跃在社会政治舞台。
广大律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奉献担当,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年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达1.2万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向贫困人群和组织提供物资、资金达200余万元,充分展现了辽宁律师队伍扶弱济贫、关注民生的高尚情怀。
律师工作改革不断深化
何可人表示,40年来,全省律师工作改革不断深化,执业环境持续改善。省委省政府以两办文件的形式出台了《辽宁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辽宁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省政法多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辽宁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等多项制度规定,建立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维权工作纵向联系协调机制,在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良性关系上,取得了重大成果。
杨兴权表示,40年来,省市律师协会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两结合”律师工作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经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把“律师协会挺在前面”,推动了律师行业管理的创新发展。全省律师行业自律规则不断规范和完善,业务交流培训成效显著,青年律师培养发展的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宣传工作不断强化,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得以彰显。省、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讲政治、讲大局,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很好地肩负起了律师行业管理的领导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这一“两结合”管理体制,已经充分显现出了中国特色律师管理的制度优势。
四十载栉风沐雨,四十载砥砺前行。
“这是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也是一个律师大有作为的时代。”何可人表示,全省广大律师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踊跃投身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继往开来,争做忠于祖国的贡献者、忠于人民的实干家、忠于法律的带头人,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书写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壮美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