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督促788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监管)
推进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有机融合,督促788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监管要求。调查、处理企业单位422家,对40家涉水违法企业公开曝光。
12月26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辽宁省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农业环境保护处长张宝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张峥分别对相关情况作了通报。
发布会由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方力主持。
过去的一年里,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全省上下矢力同心,“突破水”成效显现。
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就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及成效进行通报。
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5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大会,正式启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并将其纳入省委系统化督导督查和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巡河,多次调度。省生态环境厅周密组织,精心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原则,强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辽河流域水质状况明显改善。
在精准治污方面:一是强化河流水质响应机制,充分利用水质自动站在线数据,并对重点河流逐河分段实施加密监测,加强预警和研判。
二是对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移交相关地区办理;开展排污口排查,建立排污口与污染源的关联台帐。
三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提标改造的35座,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56个重点镇,46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54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50条。
四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新完成628个建制村环境整治,新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114个,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53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达到率86%,依法划定河道沿岸禁(限)养区4081平方公里。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在科学治污方面:一是组织指导各市编制《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科学包装治污项目,137个项目,纳入中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一些市聘请专家团队,对治理方案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和环保部门提供污染成因分析及决策建议。同时签约第三方排查问题,监控水质,提供全方位管控服务。
三是严格落实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制度。为维护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环境利益及经济利益,促进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既起到对后进地区治污工作的鞭策作用,遏制上游向下游超标排污,同时也有效地调动了治污先进地区的工作积极性。
推进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有机融合
在依法治污方面:一是推进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有机融合,督促788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监管要求。
二是组织开展城镇生活、工业园区和企业、畜禽粪污、饮用水源达标专项执法行动,调查、处理企业单位422家,对40家涉水违法企业公开曝光。
三是开展三轮集中强化监督,交办涉水问题192个,督促各地落实治理责任。
四是开展公安环保联合执法302次,破获涉水刑事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办理涉水治安行政案件36起,行政拘留41人。
顺利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任务
田博处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有关治理短板问题、国考“水十条”问题,列举了很多办法与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我省涉水企业数量较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超标、超总量排放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不完善。一些地方每天仍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大部分城市管网系统仍不完备,雨污不分,清污不分现象较普遍,导致我省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未能有效发挥减排效果。
三是农业农村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乡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运行机制体制不完善。规模化养殖场配套治污设施较为简单,污染治理水平普遍较低,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高。
四是河道内种植农作物现象依然存在,如遇强降雨,雨水冲刷残留农药化肥入河,造成水质恶化。河道内堆弃垃圾仍屡禁不止,造成二次污染。
下一步,我们要聚焦污染防治本职工作,按照国家的标准对标对表,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分河段、分区域超标断面包保制度,“周调度,月分析,年总结”,并逐一落实市、县两级领导超标断面包保责任人,使该项制度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强化治理措施。进一步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对每个断面的特征污染指标精打细算、分毫必争,加快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促进其尽早投运发挥效益。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环保规范和标准的倒逼作用,继续开展强化监督和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政府和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田博最后表示,切实做好超标断面治理,顺利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任务,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