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信局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按照《葫芦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葫芦岛市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的要求,全市将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将“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整治坚持早部署、抓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根据《2019年葫芦岛市“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召开三次专题会议,将市“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各乡镇、街道、打渔山开发区及区直相关部门,主管工业副区长刘维武在会上要求,强化各部门组织领导,在全区广泛开展一次摸底排查,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整治任务明确到人。
2、迅速行动,全面摸底排查。各街道、乡镇、打渔山开发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行动,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将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信息纳入清单管理,确保台账底数清,企业信息全面完整。
3、建立月调度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进展情况实行按月调度机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压实监管责任,坚持源头严防,加强过程严管,形成排查一批、清理整治一批的氛围。
二、“散乱污”企业排查及清理整治基本情况
截止12月23日,根据各乡镇上报数据初步统计,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7户。按“一企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不同时间节点分析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按照取缔关闭类企业予以清理。经区政府研究,对8户重点企业进行首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葫芦岛市“散乱污”工业整治流程图》组织区相关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整治工作,并将联合执法工作汇总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