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霸王男”被公安机关惩处)
近日,一位“乘车不付钱 、吃饭不买单、洗浴不结账”的“霸王男”被辽阳灯塔市公安局惩处。
12月4日9时许,灯塔市公安局佟二堡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洗浴中心负责人孙某的报警:12月3日16时许,一青年男子到此洗浴,故意消费1000余元后,拒不结账,且态度蛮横,称他没有钱。接到报警后,佟二堡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见到了这位不给钱的当事人。经过简单了解后得知:男子孙某19岁,是沈阳市辽中区人,承认自己在此消费了1000余元钱,可是自己真的没有钱,没办法付钱。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据孙某介绍,他是12月3日上午从辽中乘“霸王车”来到佟二堡,然后先找了个小饭店吃了顿“霸王餐”,接着来到洗浴中心进行“霸王洗”。其间购买各种饮品、小吃,疯狂消费了1000余元后,还想继续消费时,被洗浴中心制止并报了警。
面对民警,孙某对他消费不付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给予孙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年纪轻轻,四肢健全,也应该告别“不劳而获”了吧?为什么还要吃霸王餐呢?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霸王餐”属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有付出才有收获,一顿“霸王餐”换来的是行政拘留处罚,希望孙某这次能吸取教训,踏踏实实地找份工作,努力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