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阳市中医医院明年执行与一级医院同等报销比例)
2020年,辽阳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辽阳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现已调整,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介绍,辽阳市中医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此次政策调整以后,该院享受与一级医院同等报销比例。即一级医院和辽阳市中医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0%;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45%。
此举意味着辽阳市城乡居民患者来到辽阳市中医医院,即可享受到三甲医院的技术服务以及一级医院的收费标准,民众也得到了政策释放的红利和实惠。
在参保范围方面,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也应依法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同时为减轻参保患者负担,2019年11月18日,辽阳市中医医院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门诊单病种统筹管理,科雷氏骨折、腰椎间盘突(脱)出症、面神经麻痹和带状疱疹疾病患者在该院门诊治疗,可享受70%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