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望花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成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河道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正常维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辽河长办[2017]2号)、《辽宁省河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成果标准》(辽宁省水利厅,2019.01.01)及《辽宁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补充技术指导意见(试行)》(辽宁省水利厅,2019.07)要求,抚顺市望花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区政府批准并实施完成。现公告如下:
对我区境内古城子河、杨柏河两条河流总长18.245公里河道进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其中,古城子河划界河道长度为15.294公里,范围为古城子河塔峪镇前古村拦河闸上游100米与抚顺县交界处至浑河入河口(排除古城子河入浑河河口至上游2.6公里右岸新抚区段);杨柏人工河划界长度为2.951公里,范围为杨柏河与新抚区交界处至杨柏河入古城子河口。
古城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古城子河(杨柏河河口至浑河河口)段按照有堤防河道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以外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外延伸20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古城子河(山城子桥下游1.52km 至杨柏人工河河口)段为有规划无堤防的河道,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应的最高洪水位岸坎线外延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古城子河(塔峪镇前孤家子村拦河闸上游100米至山城子桥下游1.52km)段,以外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外延伸5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杨柏人工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杨柏人工河塔峪镇与新抚区交界处至杨柏河入古城子河河口段以堤脚线为基准线,以堤脚线外延伸10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河长制公示牌、河湖划界公告牌、界桩等。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