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开着“路虎”偷垃圾桶,奇葩!)
近日来,辽阳太子河公安分局王家派出所连续破获两起盗窃路边公共垃圾桶的案件, “路虎哥”“面包哥”三人,纷纷因盗窃公共物资,被采取行政治安拘留措施的处罚。
11月初,太子河区王家镇政府为建设美丽乡村 ,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投入资金购买的一批新垃圾桶,陆续投放到各个街道、村落,新的垃圾桶成为一道新的风景线。这些崭新垃圾桶一摆放,却让个别人的眼睛红起来。11月12日开始,王家镇王家村沿公路两侧陆续有垃圾桶丢失,王家镇政府人员随即到王家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即抽调专人办理此案,在太子河公安分局网安、刑侦大队协助下,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侦查研判,陆续查出2起违法事实。
11月12日13时许,家住辽阳市的段某、肇某2人驾驶微型面包车,在路过王家村沿街垃圾桶投放点时,将一新的绿色垃圾桶倒掉垃圾后,相互协助,将绿桶放入后备箱内拉走,后放到自家开的烧烤店内使用。
11月12日20时许,驾驶路虎车的孙某将车开到一胡同内,将投放在王家镇王家村街道路口处的蓝色新垃圾桶,搬到车内后座上拉走,当晚将桶上原有号码喷成黑色,用于自己在灯塔市佟二堡的歌厅处使用。
到案后,3人对盗窃垃圾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这正是:新村建设添新貌,开车路过将桶橇,便利自家被查到,最终代价实在高。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