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宪法日】皇姑法院法官进社区弘扬宪法精神)
今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六个
“国家宪法日”
也是宪法修正案颁布的
第二个宪法宣传周
为进一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19年12月3日上午,皇姑院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到皇姑区赤水社区进行宪法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政治部主任胡素艳向社区居民宣讲了宪法知识,并就居民所关心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方面纠纷等社区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活动中,我院干警还向社区区民发放《宪法宣传读本》、《法律知识宣传页》等。
通过此次宪法宣传周暨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使居民懂得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自觉性,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
(宪法小知识)
1 什么是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成为中央全会的共识,并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中。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3 历届主题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