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第709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规定》(国发2018—28号)关于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等要求,交通运输部修订并重新公布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贯彻实施此《规定》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激发机动车维修市场活力,加快政府监管方式转变,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为民服务水平,强化相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推进备案制度落地,规范维修经营、确保机动车维修行业有序发展。
凌源市运输管理所于近日每天出动车辆两台、人员近10人,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对凌源市各乡镇维修企业检查备案达100多户。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备案调查工作开展,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果,此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