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
11月12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24个成员单位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竞争。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