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农业农村局对屠宰企业进行督察)
2019年7月1日,我市完成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百日行动”,经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三证两制度”达标的生猪屠宰企业43家,经省厅报送农业农村部备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文件要求,2019年11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屠宰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屠宰监管工作问题突出,急待加强,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制度没有有效落实,甚至个别企业没有开展自检工作,督察情况如下 :一是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屠宰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同时因机构改革,造成屠宰监管工作职责不明确,有关部门互相推诿,至使各项监管措施不能落实到位。二是个别屠宰场环境卫生差,防疫条件差,没有有效的清洗和消毒设施,不能及时有效开展清洗和消毒工作,安全隐患很大。三是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制度没有有效落实,甚至个别企业没有开展自检工作。四是屠宰企业各项档案记录不全、不规范,各项记录不能互相印证,各项记录没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下一步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培训,督导其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屠宰和检测,并按要求规范建立屠宰和检测等工作档案。屠宰企业生猪产品未经检测或未按规定检测,驻场官方兽医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未达标的屠宰企业,要严格要求其停产,不得派驻官方兽医检疫,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其死灰复燃,发现私屠滥宰行为,要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