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供销社赴安徽考察学习村级基层社建设经验)
10月21日-22日,沈阳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林福国带领合作指导处及区县(市)供销社相关领导一行10人先后赴安徽省黄山市供销社(黄山供销集团)、宿州市供销社考察学习。
21日,在黄山市供销社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程金桥的全程陪同下,考察组先后到黟县有农供销社、碧龙供销社、徽州区西溪南村供销社实地考察并座谈交流。座谈会上,林福国副主任听取了黄山市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对有农供销合作社所实行的“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农民入社+市场运作”的“有农”模式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黄山市供销社的成功经验值得沈阳市供销社学习借鉴,希望两市供销社今后在村级基层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及村企合作等方面有更加紧密、深入的交流。双方将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共同发展。同时双方就沈阳大米进入黄山市销售达成合作意向。
22日,在宿州市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潘雷的全程陪同下,考察组先后到埇桥区符离镇符北村供销社、埇桥区永安镇团结村供销社、淮河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萧县金穗小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考察。林福国副主任详细了解了宿州市村级基层社的建设模式及土地托管、金融服务等业务开展情况。他指出宿州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紧密合作是宿州市村级基层社模式成功的关键,也是沈阳市供销社学习借鉴的经验,特别是农村金融对我市工作更具有指导性作用。希望两市供销系统更加紧密沟通、深入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市供销事业大发展。
林福国副主任还强调,宿州模式与黄山模式虽“相貌”不同,但“内核”一致,均把为农服务放在业务开展的首位,并各自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让农民得到了实惠、让企业获得了利益。正是这种以农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让两地的供销事业蓬勃发展,在全国供销系统树立了标杆,成为了学习楷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沈阳市供销社通过此次学习考察,学习到了非常宝贵的经验,也打开了沈阳与黄山、宿州的合作大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会继续保持密切联系,取长补短,结合沈阳实际,把学习到的黄山、宿州经验化作推动沈阳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将为农服务初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