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省司法厅捐资5万元推动桦树甸子村“法治小康”建设)
10月20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带领厅直属机关党委和厅戒毒局、公共法律服务处的负责同志,驱车三个半小时赶往桓仁县桦树甸子村指导驻村扶贫工作,出席该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启动仪式,并代表省司法厅捐款5万元支持“法治小康”建设。
桦树甸子村法治广场依托于该村综合文化广场项目,进一步突出了“法治”特色,旨在倡导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打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村居环境,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特点,用法治文化为人民群众“疏肝理气”、为基层社会“活血化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提供法治支撑。
林志敏同志同大家一起参观了该村的五味子、人参干燥基地,鼓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坚持“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依托该基地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自主品牌,带领全村群众齐心协力奔小康。
在桦树甸子村村部,林志敏同志详细了解了该村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情况和“两委”建设情况,并与镇村干部、县司法局领导,以及司法厅驻村工作队展开座谈,对大家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扎扎实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把整改落实贯穿于主题教育的始终。县乡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治未病”的优势,帮助该村做几件富有成效的实事,主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一次律师进村解难题行动。
二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法治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要结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责,通过精细化的服务、个性化的疏导,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要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制定好长远发展规划,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夯实脱贫攻坚战的产业基石,激活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机能,提高村“两委”解决自身问题、带领群众共同奔小康的能力。
四要加强村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提升党组织和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桦树甸子村村长李光辉向司法厅的同志介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汇报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不愁、三个有保障”要求的落实情况,对司法厅的长期支持和驻村工作队的无私奉献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