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顺市顺城区2019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结果公示)
依据《抚顺市廉租住房分配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9〕69号),《抚顺市2012年首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指导意见》(抚保住安工办〔2012〕16号)规定,经本人申请,社区、街道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住房保障服务部审核,对以下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申报情况不实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信函等方式,向市住建局、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住房保障服务部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30日。
举报电话:57612771、57502369、57739171。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住房保障服务部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