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绥中县公安局“四个到位”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绥中县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四个到位,强化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县中小学生的出行交通安全。
一、排查登记到位。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绥中县局组织交管、派出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检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检验,进一步更新完善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台账。
二、隐患治理到位。绥中县局要求全县所有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必须放置统一校车标识,严禁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接送学生和幼儿,做到安全防范到位。同时,禁止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行为的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宣传教育到位。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摆放事故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浅显易懂的宣教活动,教育学生坚决不乘超员、三轮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处罚管控到位。绥中县局组织警力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段、时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同时,对查获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隐患不消除,决不放行,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