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和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性,近日,省司法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布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省司法厅和教育厅在对首批7家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三年建设进行总结评价基础上,又遴选出第二批5家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这两批12家基地分别为辽宁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沈阳工业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沈阳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东北财经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科技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渤海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晨星工作室)、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抚顺市专门学校)、本溪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本溪市专门学校)、朝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将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大力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基地建设水平将不断提升,体现法治育人的理念,活动场地要科学设计,建设普法文化室、法治文化长廊等,打造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模拟法庭审判、专题报告论坛等互动式、实践性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辐射效力,发挥普法宣传教育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