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11日,皇姑法院公开审理谭某、艾某某等八名被告人诈骗、非法经营、故意伤害案。本案由皇姑法院王春明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某等兄弟三人及亲属艾某某在沈阳市铁西区余粮村相互勾结,采取贿赂、殴打、威胁和打砸店铺等手段向村民拉取选票,操纵破坏选举秩序,相互利用团伙间的权力和威慑力,从1998年开始至2018年先后接替当选余粮村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长期把持余粮村的基层政权。被告人谭某等八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余粮村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形成了以谭某为首的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非法采砂、非法填埋垃圾、诈骗征地补偿款、故意伤害(重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妨害作证、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获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余粮村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害百姓切身利益,影响极其恶劣。
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前,皇姑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二名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归纳争议焦点等程序性事项,提升庭审效率和庭审质量,实现庭审实质化。庭审中,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的宗族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皇姑区人民法院坚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皇姑法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庭审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