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全力支持地方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政策,从资金、项目和政策等多方面向我市民族自治县倾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力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实行财力向民族自治地区倾斜政策,积极争取民族地区、县级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等上级财政补助,对民族自治县的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占县区(不含高新区)财政补助近3/4。加大对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政策,有力保障民族自治县党建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二是有效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在产业支持、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事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极大促进了民族地区产业化发展。
三是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培育和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力度。重点开展贫困少数民族聚居村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和扶持少数民族开展脱贫致富加工业。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不断提高对新时期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视和支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困难和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快我市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