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岭县公安局表彰10名“8·16”案有功人员)
9月4日,铁岭县公安局对侦破“8·16”故意杀人案中的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8月16日21时许,铁岭县鸡冠山乡上峪村三组刘某友家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刑侦局、视频技侦支队等部门和开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黄旗寨派出所及铁岭县公安局等精干警力组成破案指挥部,分成现场勘查组、周边走访组、指挥调度组、视频侦查组、技术支撑组、堵卡堵控组、抓捕审讯组、后勤保障组,组建了抓捕工作包围圈,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和抓捕逃犯工作。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杜某春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专案组围绕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展开抓捕行动。8月17日7时20分,在白旗寨乡孤家村张小堡自然屯后岭预伏卡点,鸡冠山派出所教导员许振波第一时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杜某春,并带领卡点警力及时进行围堵拦截,与所长刘志羽一同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春抓捕归案。
铁岭县公安局党委决定对参与此次案件侦破的鸡冠山派出所所长刘志羽、指导员许振波报请三等功,对巡特警大队长孙长军、大甸子派出所民警王刚、白旗派出所民警吴轩政、技侦大队民警王泰然、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宪宏、王宏、刑警大队三中队长伊博、刑警大队民警刘斌、罗红军、尚建辉等同志记个人嘉奖,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